【前言】因为犯罪嫌疑人的反侦察能力越来越强,在毒品交易前期以暗号进行交易,在运输毒品过程中也是采用由他人代运、把毒品伪装成食品等方式来运毒卖毒,给缉毒警方侦查带来了挑战。因此在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能以其口供判断,也不能以缉毒公安等猜测判断,应该采用推定明知原则。但是推定原则的使用必须谨慎。在本文中,崇光小编将为您解析执法人员是如何推定毒品犯罪中的主观明知

因为推定原则需要结合现实情况和经验判断,因此缉毒公安一般注意几个方面:

第一、要结合行为人的受教育背景、精神状态、年龄、社会阅历等因素综合判断一个长年在外奔波的成年人社会阅历肯定比一个刚满18岁从校园走出来的学生多;一个精神病人,他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被人利用运输毒品,即使他收取了高额的佣金,也不能判断他主观上是明知的;一个有毒品犯罪前科的行为人,对毒品的熟悉程度肯定比普通人要高。推定原则也是比较依赖缉毒公安的主观猜测推出来的,所以适用的时候必须慎重。

第二,采用推定原则之前要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首先因为推定原则是把犯罪嫌疑人放在一个不利于他的位置上,其次,在毒品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是控辩双方都很难用证据去证实或反驳的。因此要充分听取犯罪嫌疑的供述和辩解,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对自己为什么持有毒品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则缉毒公安应当听取和采纳其意见。“不能以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即证据确实、充分作为反驳所要求达到的举证标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反驳只要求提供一定的证据或者证据的线索,反驳达到合理的程度就可以推翻推定结论。”

第三,采用推定原则判断是因为实质证据不足以证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因此结合案件事实和行为人的认知从而得出一个较合理的猜测,因为是猜测,即使它非常符合常理,在量刑时也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特别是被判重刑的犯罪嫌疑人。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缉毒公安又会依据哪些因素推定行为人是否在主观明知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呢?

(1) 主观上对毒品知不知情,是不是明知是毒品而运输是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比如,在缉毒人员查车或进行抓捕时,行为人神色慌张、口齿不清、明显有紧张痕迹的话,可以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毒品的。

(2) 是否明知还能通过行为人转移毒品时走的路来判断,如果行为人逃避关卡、绕过检查路段、收费站等,走不常规的路段,一般也认为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的。

(3) 结合现实情况,云南、缅甸等地是毒品生产量高居榜首的地方,而沿海地方则是买卖交易罪频繁的地方,如果行为人是从云南出发到广东,则会有运输毒品的重大嫌疑。

(4) 行为人如果采用与平时生活水平相差很大的交通工具,也会被认为有重大嫌疑。

(5) 缉毒公安在拘留或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对与他们随身携带的手机、电脑都会予以扣押,提取里面的电子数据 ,如果出现有佣金、报酬或者好处费等,一般会被认为是明知毒品而运输。

 

【小结】如果您并非主观明知情况下犯罪的不用慌,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帮助,请及时与辩护律师沟通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感谢大家阅读,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崇光刑辩团队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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