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一直是扰乱社会稳定秩序的一大毒瘤,尽管国家对可能提炼出毒品的化学物质管控越来越严格,但制毒分子还是能通过各种手段制造毒品,随着新型毒品的出现,吸毒分子的毒瘾越来越来大,毒品需求越来越高,在毒品犯罪中,很少有单独的一人,包揽整个制毒、运输、贩卖的过程,大部分时候,都是相互合作,因此,这篇文章对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问题做出分析,供大家参考。

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数人共同实施犯罪,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需要认识到自己和其他共同犯罪人在一起参加实施犯罪。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什么是同时犯

        同时犯是数个犯罪人同时侵犯同一客体,而彼此主观上并无共同联络的犯罪。一般有三种情况:

  • 数个犯罪人同时故意侵害同一客体,但无共同犯意联系;

  • 共同侵害同一客体,但一方是故意,另一方是过失;

  • 数人共同过失犯罪。同时犯不成立共犯,应根据各自的行为分别定罪量刑。

 

 

共同犯罪和同时犯的区别

  • 主观上是不是故意犯罪

  • 行为人的故意犯罪是不是共同联络的犯罪

非法持有毒品

认定毒品犯罪的共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认定:

  • 主观上:毒品犯罪的共同犯罪人主观上是有预谋的故意犯罪。因运输毒品是要把毒品从甲地运到乙地,如果被告人所运送的目的地不一,在客观行为上也就难以相互配合、协作,就难以形成共同行为了。通常进行毒品交易前,都会互换买卖交易信息,进行其他的准备后才实际交易。认定是不是共同犯罪,应该看有没有证据证明准备阶段共同犯罪人有谋划或者计划,即进行简单或者详细的分工合作、赃款分配问题。

  • 毒品目的地:如果共同犯罪人是为了一起完成同一个毒品交易,那么毒品即使不是从同一个地方流出,最后的目的地也会是最关键的证明线索。比如运输毒品是要把毒品从甲地运到乙地,如果被告人所运送的目的地不一,何来的共同犯罪?

  • 运输时有没有互相照顾:运输毒品时一般都是通过长途运输,客观行为人需要以相互配合、协作的方式相互帮助,自然而然就形成共同行为了。在实际审判中,如果行为人甲和乙一起运输毒品,如果路费、餐费等都是各出各的,不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以各自的毒品分别量刑,因为两人并没有起到互相帮助共同合作的作用。

  • 获取报酬:毒品交易完成后,是以各自所拿的毒品数量来拿各自的钱,还是一人拿钱共同分赃,不同的报酬领取方式也看的出是不是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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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素光主任律师

        谢素光律师现任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刑辩律师、企业法律风险(高级)管理师、税务筹划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执业二十余年。曾担任(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志愿团律师、深圳市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市律协法律风险委员会委员、市律协律所管理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市律协社区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法商管理研究会监事长、龙企两会副会长、龙岗区普法讲师团讲师、、FM991“法在身边”特邀嘉宾等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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